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昆山鸿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长阳支路89号
项目概要:本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公司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优化调整含贵金属危废回收处置规模及结构;增加含贵金属一般固废的回收处理,并增加反应釜、电解设备、真空连续成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等生产及环保设备;优化调整车间布局;增加贵金属深加工产品,生产贵金属线材、靶材、键合丝及丝网等电子材料共6.4吨/年,高纯银、高纯金3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次技改后全厂生产废水略有削减,经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淞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吴淞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球磨机、风机等。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
(3)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炭化废气(颗粒物、NOx、SO2、HCl、铜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酸碱废(NOx、硫酸雾、HCl、SO2、氨等)以及物料烘干、废水蒸发不凝气(VOCs),经采取有效的收集及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低于排放限值,不会降低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级别。
(4)固体废物的影响。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酸、废水处理污泥、滤渣、化学品空桶、废油、废劳保用品、废过滤布、废电器元器件基体、废胶片基体、废坩埚、废骨架、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等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含贵金属的废劳保用品、废滤布等回厂内炭化工序进一步处理回收贵金属不排放,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采取外售或环卫清运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本次技改后全厂生产废水略有削减,经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淞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①项目炭化/灰化废气经余热罐+急冷喷淋降温塔+热交换器+余热利用烘箱+活性炭喷射吸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洗涤,废气经降温、除尘、喷淋洗涤后通过现有1个25m高排气筒排放(FQ-1)。炭化车间粉碎及球磨等产生的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直接排放。
②含金、银无机氰化物废液电解氰化氢废气,以及药剂剥离贵金属过程产生的含氰废气,收集经1套碱洗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个25m高排气筒排放(FQ-6)。
③湿法回收各类贵金属过程中,银溶解釜中产生的高浓度的氮氧化物废气经反应釜气液分离装置将废气中的废液冷凝回流至反应釜,废气经缓冲罐+三级射流喷射塔处理后,与生产中其他酸性废气一起再经两级烟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2)。
④贵金属丝材、丝网等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稀硫酸酸洗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收集经1套碱洗塔处理后,经过1个15m高排气筒(FQ-5)排放。
⑤湿法回收过程、实验室等产生的含氨废气,经1套三级酸洗喷淋塔及1个15m高排气筒(FQ-3)排放。
⑥现有废水站脱氨产生的含氨废气,本次技改不涉及废水站脱氨废气及处理措施的变动,废水站脱氨废气为经1套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FQ-4)。
⑦炭化前余热烘箱产生的物料烘干废气、废水站蒸发器产生的冷凝不凝气主要含VOCs及水蒸气,经1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FQ-7)。
(3)噪声:项目针对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等降噪措施,能够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酸、废水处理污泥、滤渣、化学品空桶、废油、废劳保用品、废过滤布、废电器元器件基体、废胶片基体、废坩埚、废骨架、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等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含贵金属的废劳保用品、废滤布等回厂内炭化工序进一步处理回收贵金属不排放,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采取外售或环卫清运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
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区域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职工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如需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机构联系。
①建设单位:昆山鸿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长阳支路89号
联系人:郭振中
联系电话:0512-57786918
电子信箱:zhenzhongkeji@126.com
②评价机构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5-87783362
联系人:王工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A3-505
E-mail:yhhj@yuanhenghj.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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