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千灯三废净化有限公司废液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 | 作者:hjbhxh | 发布时间: 2022-03-15 | 18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昆山市千灯三废净化有限公司废液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何家浜路9
项目概要: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新增反应釜、压滤机、储液罐、MVR蒸发设备、三效蒸发等设备,调整产品方案、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现有废液处理生产线的处理能力、优化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工艺设备等,从而提升企业安全、环保等各项水平,技改后年处理含铜废液、退锡废液、废酸废碱液、表面处理废物(含镍废液)等共9.5万吨,增加危险废物处理能力1.5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指标下风向预测浓度均较小,均小于达到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的值,且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精细化工区内,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总量,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达标后和新增生活污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吴淞江。根据昆山市千灯镇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表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污水厂废水排放对纳污河道吴淞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功能级别。
(3)地下水根据本项目的建设特征,本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洗涤塔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纤丝板生产线拌胶过程,不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吴淞江;原料库、设备装置区、事故池及固废暂存库地面等均铺设防渗漏材料,其渗滤液不会下渗到地下水中,因此,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叠加预测值昼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建设项目固废经过有效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评价通过对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可能发生泄漏进行分析和预测后,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次技改第一为了降低后续进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浓度,第二为了提高产品的纯度,多数生产车间废液、废水等均增加了蒸发装置(本项目新增蒸发车间),废液、废水经蒸发后,大大降低了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因此生产废水多数为进了蒸发后蒸汽冷凝水,为更好的、合理的、经济的便于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本次技改调整废水分类收集方式,废水分类按照车间、产品、废水的性质和污染物浓度等分类收集,主要有混酸废水(W1)、酸碱中和废水(W2)、还原车间废水(W3)、硫酸铜车间含氮废水(W4)、硫酸铜车间不含氮废水(W5)、退锡车间废水(W6)、电镀级硫酸铜车间废水(W7)、含镍废水(W8)、物化车间废水(W9)等。废水经分质分流,处理后部分回用,废水产生量136489t/a,其中82189回用,剩余54700t/a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⑵废气技改后项目废气分为酸性废气G1和酸碱废气G2。其中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及氮氧化物;酸碱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和氨;项目废气设置7套喷淋塔吸收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后由7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方法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控制建设项目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建设项目上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和经济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区域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职工和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如需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机构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千灯三废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257478352
联系人:金工

联系地址:昆山市千灯镇何家浜路9
电子信箱:zhenzhongkeji@126.com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12694519
联系人:韩工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都市汇商苑1号楼1204

E-mail273189221@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详见附件。



昆山市千灯三废净化有限公司废液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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