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来源: | 作者:hjbhxh | 发布时间: 2022-06-07 | 23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布单位: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 
1、 说明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 “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季广路239号8号房;
(3)项目所属行业: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4)项目内容:
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季广路239号8号房,租赁苏州申浦冷轧带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范围:精密五金压铸件、金属制品、五金模具、五金机械的设计、生产、销售;模具钢材、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工业设备、机电设备、劳保用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年产汽车零配件1000万件、电脑电子精密配件1500万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2月通过昆山环保局审批成立(昆环建[2018]1206号),第一阶段项目为年产汽车零配件800万件、电脑电子精密配件1200万件,主要设备有压铸机8台、切边机8台、抛丸机1台、CNC10台、熔化保温炉12台、数控车床1台、万能摇臂铣床1台、磨床2台、电火花机1台,已建成,于2019年5月进行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公司原生产过程中振动研磨、超声波清洗委外进行,得莱格精密机械为部分高端客户提供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系统、5G通讯等的零配件(如:德国海拉汽车科技,为其配套的配件用于生产自动驾驶系统;美国康普通讯,为其提供的配件用于生产5G移动通讯领域;德国迪比科,为其提供的配件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上述三家企业均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产品要求高,需要严格控制产品表面石油类、金属粉尘残留,委外进行振动研磨和超声波清洗产品质量不能保证,工期不保障。为此,得莱格精密机械从产业升级考虑,拟增加投资200万元,购进振动研磨机5台,超声波清洗机1套,年生产金属制品700万件,增加振动研磨、超声波清洗工艺为原项目配套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金属制品业33 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得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经理
联系方式:finance01@delaige.net
联系地址: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季广路239号8号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3912699082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198号安达科技园6幢4层北排6006、6015室
E-mail:529258372@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得莱格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