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生态环境部),“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胰岛素、GLP-1类似物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昆山高新区晨丰路南侧、古城路东侧2号地块;
建设单位:苏州鲲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产品方案:年生产胰岛素和GLP-1类似物冻干粉300kg,胰岛素针剂12000万支;
建设内容:新建厂房、研发中心、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合计约5万平方米,购置冻干机、发酵罐、离心机等设备。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12-57568859;
邮箱:zhangyanqing@kpbiotech.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nuqM2D9jDawtKJcoXUzKQ 提取码:3f13。
苏州鲲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