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金浩莱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 作者:hjbhxh | 发布时间: 2023-07-26 | 10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昆山金浩莱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昆山金浩莱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昆山金浩莱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开发区蓬朗蓬溪南路168号。
本次扩建:公司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总建筑面积11350平方米,其中厂房3幢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仓库2处建筑面积350平方米。预计将稀贵金属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扩大到5000吨/年,液态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及处理能力扩大到35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金浩莱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蓬朗蓬溪南路168号
联系人:熊雨辰   
联系电话:1365700467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由工
联系电话:1815169324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选址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形式,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箱地址:jinhaolai2526@126.com
直接送达或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蓬朗蓬溪南路168号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A3KT3jNRdVXijwyKodTtQ?pwd=56NU 
提取码: 56NU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至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不少于十个工作日。